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4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10%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划分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014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3)2015年 1月 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自另一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
(4)2015年1月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
(5)2015年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长城公司5月份收到股利。
(6)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7)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200万元。
(8) 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
3000万元。
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2014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995
800
1000
7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所以年12月31日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其公允价值100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为:
2014年3月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2014年12月3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0
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持有黄河公司3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3100
3000
3300
2800
长城公司进一步取得黄河公司 20%的股权,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追加投资日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1000+新增股权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2000=3000(万元)。
因全部持有的 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需考虑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进一步取得投资日长
城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3300万元(11000×30%),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方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需进行调整,所以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持有黄河公司 3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300万元。
针对事项(5),长城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借:银行存款 30 贷:应收股利 30
借:应收股利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
借:应收股利 30 贷:投资收益 30
借:应收股利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
长城公司持有的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所以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选项A和B正确。
针对事项(7),长城公司应冲减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 )万元。
93
96
153
36
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按照取得股权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调整之后的黄河公司亏损的金额=500+(600-500)/10=510(万元),所以黄河公司发生的亏损应冲减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153万元(510×30%),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60万元(200×30%),因此,事项(7)整体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53-60=93(万元),选项A正确。
根据上述资料,长城公司“投资收益”账户的累计发生额为( )万元。
164
140
194
-96
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黄河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 )万元。
264
234
294
204
2016年12月31日发生减值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000+1000+300-30+57-153+60=3234(万元)。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应确认减值234万元(3234-3000),所以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黄河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 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