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B
按份共有人一律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C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也无优先购买权
D
按份共有人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无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
夫妻财产共有、家庭财产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均属于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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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B,D
解析
(1) 选项 A: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不需要征得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2) 选项 B:按份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3) 选项 D:按份共有人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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