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3 月 1 日,甲向乙借款 30 万,以自有的一辆小汽车设定抵押,但是双方仅签订了抵押合同,并未办理抵押登记;6 月 1 日,甲又向丙借款 40 万,以该小汽车设定质押,尚未交付;8 月 1 日,甲又将该小汽车卖了不知情的丁,并且已经交付完毕。两笔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乙、丙均主张实现权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丁
B
丙的质权未设立,因为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C
丁不能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因为小汽车上存在担保物权
D
丁取得了该小汽车的所有权
E
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故乙的抵押权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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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B,D
解析
选项 E: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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