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下列规定中,体现绿色原则的有( )。
第666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第346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509条第3款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625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第1186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选项A、E,体现的是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