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

A省大丘实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在A省海川市成立,由张某和其妻子李某共同设立。

后经一系列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丘公司注册资本为2 000万元,实缴2 000万元,共有张某、李某、王某、吴某四名股东,分别持有30%、30%、30%、10%的股权。

大丘公司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张某、王某和李某的弟弟李四三人组成,张某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由李某和另外2名职工代表共三人组成,李某任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公司经理。

自2021年初开始,吴某以大丘公司两年多未召开过股东会以及张某、李某经营“夫妻店”侵占小股东利益等理由,联合王某多次向张某、李某施压,要求分配利润,张某和李某不理睬。同年10月,未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张某擅自决定将大丘公司价值120万元的核心生产线低价转让给其关联公司长青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财产需要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导致大丘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至2021年底,大丘公司已资不抵债。

2022年2月,大丘公司的债权人周某向法院申请大丘公司破产,2月28日,法院受理。法院破产管理人储备库内中介包括:海山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大丘公司2021年财务顾问;勤会律师事务所,曾担任大丘公司2015年法律顾问;尚德税务所,曾担任大丘公司2015年至2017年税务顾问;联华律师事务所,2015年曾担任大丘公司民事诉讼代理人,尚有20万元代理费未收到;华西律师事务所,2017年曾代理过大丘公司股权纠纷,代理费已结清。法院最终指定了管理人。

管理人在调查大丘公司财产时发现:

(1)借用董事李四的一辆高级轿车。

(2)保管长青公司的一批材料。

(3)已抵押给长青公司的一辆商务车。

(4)尚未取得所有权的一批原材料。

(5)大丘公司和长青公司各享有50%份额的一套共有房屋。

管理人在清查大丘公司债权债务时发现:

(1)2021年3月,大丘公司提前偿还长青公司50万元债务,该债务到期为2022年3月15日。

(2)2021年6月,大丘公司虚构对长青公司一笔债务,金额为200万元。

(3)2021年6月,大丘公司将5年前购买的现账面价值为0的一辆轿车无偿转让给长青公司。

(4)2021年10月7日,大丘公司转让核心生产线给长青公司的价格是市场价格的50%。

(5)2021年12月15日,大丘公司对所欠长青公司本无担保的100万元债务,以商务车设定抵押担保。后大丘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大丘公司管理行为和经营活动分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李某兼任监事会主席和经理符合《公司法》规定

A

由张某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符合《公司法》规定

A

监事会有两名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A

张某擅自决定转让核心生产线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A

大丘公司两年不开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B,D
解析

选项A不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题中,李某任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公司经理不符合《公司法》规定。选项B,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选项C不选,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案中,大丘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组成,其中,有两名职工代表,比例符合不得低于1/3的规定,符合《公司法》规定。选项D,“转让核心生产线决定”未经公司会议决议通过,张某擅自决定转让,不符合《公司法》规定。选项E不选,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股东会的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题目信息并未表明大丘公司未召开的股东会类型,也未提及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定期会议召开时间的规定,因此,不能认定大丘公司2年不开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多选题

法院受理大丘公司破产申请的,应当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 )。

A

华西律师事务所

A

联华律师事务所

A

勤会律师事务所

A

海山会计师事务所

A

尚德税务所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C,E
解析

选项CE,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包括:(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选项CE所涉及情形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A

大丘和长青各享50%份额的一套共有房屋

A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一批原材料

A

抵押给长青公司的一辆商务车

A

帮长青公司保管的一批材料

A

借用董事李四的高级轿车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A,C
解析

选项BDE不选,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

2021年6月,大丘公司将5年前购买的现账面价值为0的一辆轿车无偿转让给长青公司

A

2021年3月,大丘公司提前偿还长青公司50万元债务

A

2021年12月,大丘公司对所欠长青公司本无担保的100万元债务,以商务车设定抵押担保

A

2021年6月,大丘公司虚构对长青公司的200万元债务

A

2021年10月,大丘公司转让核心生产线给长青公司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A,B,C,E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选项A)。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选项E)。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选项C)。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选项B)。放弃债权的。

历年真题
资料下载

注册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