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说
行政复议要求过程公开和依据公开
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
行政复议是一种司法行为
复议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目的是限制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选项A,行政复议的公开原则要求过程公开、依据公开、复议的结果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公开;(2)选项B,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3)选项C,行政复议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救济手段,同时它本身也是一种准司法的行政行为,准司法行为不等于司法行为;(4)选项D,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适当性(合理性);(5)选项E,行政复议的目的是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