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有资格印制发票的企业,为谋取巨额利润,未经A市税务局批准即私自超量加印普通发票500份。A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王某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了该违法行为。但因王某的妻子为甲公司股东,于是王某未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徇私枉法罪
玩忽职守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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