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单选10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釆取书面审理和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
重大税务案件一般应当自批准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理决定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期间,稽查局补充调查一般不应超过30日
审理意见书应由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签发
审理意见书由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