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类型

某合伙企业的四名合伙人约定,对于合同金额超过20万元的合同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签订。某日,合伙人丁某听说某服装厂有一批布匹低价促销,但此时其他合伙人联系不上,丁某遂以合伙企业名义与对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货款金额30万元。其他合伙人听说后张某和王某表示赞同,而林某表示反对。 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该买卖合同无效
B
该买卖合同有效
C
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D
若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则该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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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本题中的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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