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真题-单选1

A

合伙企业解散是中止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B

合伙企业解散应得到2/3以上合伙人同意

C

合伙企业经营亏损的,合伙人不得通过协议解散合伙企业

D

合伙企业解散是消灭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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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D
解析

(1)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合伙企业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其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而非“中止”(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注意:只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式注销后,合伙企业的主体资格才最终消灭,但此处所指“解散”是指“出现解散事由”到“注销营业执照”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视作“消灭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所以合伙企业解散,没有规定必须2/3以上合伙人同意(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经营亏损的,合伙人也可以通过协议解散该合伙企业(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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