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习题-多19.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3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律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1)选项A: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2)选项C: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