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习题-多7.
甲有权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丙有权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丁有权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甲、丁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甲、丙、丁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选项AB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在本题中,甲、丁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丙仅为受托人,与被诉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2)选项DE:当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