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习题-多21.
张某无须继续偿还借款
张某仍应继续偿还借款
若张某未按照约定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甲银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
甲银行有权要求张某提供替代担保
甲银行的抵押权消灭
(1)选项AB:抵押物灭失不影响主合同借款合同的效力,张某仍应继续偿还借款;(2)选项C: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3)选项D:当“抵押人的行为致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4)选项E:抵押物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事由而灭失的,抵押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