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习题-多5.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1)选项A: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2)选项BCE: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3)选项D: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