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习题-多17.
该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300万元
股东甲首次出资额为50万元,其余1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股东乙一次足额缴纳出资60万元,不分期出资
股东丙出资9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股东甲的首次出资、股东乙的出资到位后,该公司开始向他人募集股份
(1)选项A: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因此本题中公司注册资本确定为30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2)选项BCD:修订后的《公司法》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因此,股东甲在3年内缴足出资,股东丙在5年内缴足出资都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修改后,公司章程仍有权规定股东分期出资(依法不得分期出资的公司除外),但应将股东的出资时间在公司章程中载明;(3)选项E: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