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习题-多24.
王某,一位7周岁的小神童,已大学毕业
李某,担任某公司的经理,该公司于2017年被宣告破产,李某负有个人责任
刘某,2014年向他人借款50万元,为期3年,至甲公司成立后仍未清偿
赵某,曾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违法于2004年5月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张某,因贪污100万元被判处刑罚,于2007年执行期满
(1)选项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董事,即使王某是小神童,不满8周岁也应界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选项B: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李某是经理,且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2017年宣告破产至2018年10月未逾3年;(3)选项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担任董事;(4)选项D: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5)选项E: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