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习题-多15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有权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
权利人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所涉争议财产,管理人有权以生效法律文书错误为由拒绝其行使取回权
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有权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对债务人占有的权属不清的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财产或者不及时变现价值将严重贬损的财产,管理人及时变价并提存变价款后,有关权利人可以就该变价款行使取回权
选项C:权利人依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所涉争议财产,管理人以生效法律文书错误为由拒绝其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