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习题-多17
撤销权只能由管理人统一行使
撤销权可以由管理人行使,也可在一定条件下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行使
债务人经过强制清算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
管理人因过错未依法行使撤销权导致债务人财产不当减损,债权人可提起诉讼主张管理人对其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
(1)选项AB:撤销权原则上由管理人统一行使;在重整程序中,不与债务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撤销权也可由债务人自行行使,管理人监督;(2)选项E: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