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习题-多25.
乙银行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乙银行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得到优先清偿
乙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乙银行和丙公司有权同时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如果丙公司已经向乙银行承担了保证责任,丙公司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得到优先清偿
(1)选项AC:主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也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BE:本题所涉担保为保证,并非物权担保,乙银行、丙公司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不构成别除权;(3)选项D:如果丙公司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则应当由丙公司申报债权,如果丙公司未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在乙银行未申报全部债权的情况下,丙公司方可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