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习题-多2.
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3人次以上的
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选项A正确);(2)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3人次以上的(选项B正确);(3)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选项C正确);(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选项D正确);(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选项E错误);(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