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习题-多14.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被告人脱逃的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1)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是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是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是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四是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进行查证,建议补充侦查的。对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2)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