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吃饭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发出招领公告,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购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手表遗失,被郑某拾得。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王某
孙某
林某
郑某
(1)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王某已经丧失了所有权;(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所有权人,郑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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