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习题-单27
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具有独立性,在发生权利变动时,可以分别变动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
选项A: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具有一体性,不可分离,在发生权利变动时,须一体变动。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