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自己的房屋10万元、汽车5万元设置抵押,设备1万元设置质押。丙承诺在甲不向乙支付欠款或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后汽车遭遇车祸损毁获得赔偿金3万元。根据以上资料,丙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
6万元
5万元
4万元
10万元
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权利行使范围及于担保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故丙应当承担的责任为:20-(10+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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