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习题-单10
甲、乙可以直接另行募集股份
甲、乙应当在合理期间内催促丙缴纳
丙在催缴后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甲、乙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该募集无效
认股人丙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不可以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可以对该股份另行募集。认股人延期缴纳股款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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