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习题-单19
乙公司有权决定解除该合同,并通知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乙公司,即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自收到乙公司催告之日起2个月内未答复的,方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但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1)选项A:“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2)选项BC: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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