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习题-单24
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张某履行出资义务
管理人无权主张撤销张某对乙公司的清偿行为
因超过出资期限,管理人无权要求张某缴纳150万元的出资
张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有权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1)选项AC: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3)选项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当事人不得主张诉讼时效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