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习题-单27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可以向管理人员主张抵销
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债务人的董事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选项A: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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