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习题-单29
最短不得少于10日,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最短不得少于15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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