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第四节 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

某法院受理了甲诉乙请求偿还借款一案,甲在庭审中出具了乙在借款时亲笔写下的欠条,上书“今自甲处借款10万元,2014年6月1日向甲偿还。借款人乙,2013年6月1日”。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欠条属于(    )。

A

原始的直接证据

B

派生的直接证据

C

原始的间接证据

D

派生的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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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

因欠条是乙借款时亲笔写下的,并且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所以属于原始的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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