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小斯公司与小丁公司签订一份设备采购合同。价款为2 000万元,两个月后因采购合同作废,又改签为融资租赁合同,租金总额为2 100万元。小斯公司上述行为应缴纳印花税( )元。
27 000
6 105
8 100
7 050
选项D当选,具体过程如下:
(1)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应当缴纳印花税。
(2)设备采购合同应按“买卖合同”纳税,应纳税额=2000×0.3‰×10 000=6 000(元)。
(3)融资租赁合同应按“融资租赁合同”纳税,应纳税额=2100×0.05‰×10 000=1 050(元)。
综上,小斯公司上述行为应纳税额=6000+1 050=7 050(元)。
选项A不当选,误将融资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纳税。
选项B不当选,误将“融资租赁合同”税目适用0.005‰的税率。
选项C不当选,误将“融资租赁合同”税目适用0.1‰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