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转让土地使用权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开发合同中约定向投资方分配项目利润的,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的营业利润应视同股息、红利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开发合同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企业可以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在税前分配
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开发合同中约定向投资方分配开发产品的,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若该项目未结算计税成本,不需要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销售收入进项相关的税务处理
选项A,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和以后应取得的)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选项C,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开发合同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
选项D,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开发合同中约定向投资方分配开发产品的,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该项目未结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销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