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为扣除限额的是( )。
酒类制造企业
化妆品制造企业
化妆品销售企业
医药制造企业
饮料制造企业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扣除原则和范围-扣除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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