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且难以划分的,其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
实际发生额不得在税前扣除
实际发生额的60%可以在税前扣除
实际发生额的40%可以在税前扣除
实际发生额的10%可以在税前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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