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转让因股权分置改革所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6000万元,但不能提供限售股原值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该限售股核定的原值和合理税费是( )万元。
180
300
600
900
企业未能提供完整、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该限售股核定的原值和合理税费=6000×15%=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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