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21年1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3 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5 000万元,净值2 000万元,评估现值9 000万元,乙企业支付差价款6 00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万元。
5 000
6 000
9 000
2 000
以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所以计税依据为现值9 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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