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8 500万元、土地补偿费3 000万元、安置补助费2 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 800万元,假定当地适用契税税率为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该宗土地应缴纳契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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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取得该宗土地应缴纳契税=(8 500+3 000+2 000+1 800)×4%=6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