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吴某以150万元的价格买下任职公司为其购置的住房,公司购买该住房的各项支出为156万元。吴某购置该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3 480
5 000
5 790
6 000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56-150)×10 000÷12=5 000(元),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吴某购置该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6-150)×10 000×10%-210=5 7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