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张某于202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承包某酒店,经营期限10个月。取得不含税经营收入总额300 000元,准许税前扣除的与经营收入相关的支出总额100 000元。已知张某当年没有综合所得,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和减免税优惠。张某2021年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19 500
29 500
39 500
49 500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
当年投资者本人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1年张某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 000-100 000-5 000×10)×20%-10 500=19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