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时间,说法不正确的是( )。
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预计7月离境)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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