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5月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高档保湿精华液,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85万元,另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甲企业当月收回该批精华液后领用50%用于生产高档粉底液。当月销售高档粉底液收取含增值税价款132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甲企业当月应申报缴纳消费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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