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烟草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4月向某超市销售卷烟15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向另一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该部分销售额单独核算);兼营零售业务,零售卷烟30标准箱,取得含税销售额89.6万元(未分别核算批发与零售的销售额)。已知批发环节从价税率11%、从量税率0.005元/支,丁企业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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