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油气田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在陕西省。2026年6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供与原油生产相关的技术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60万元。当月该企业在陕西省内提供同类服务取得含税收入530万元,进项税额合计4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在新疆预缴增值税()万元。

A
30.00
B
48.62
C
50.00
D
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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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C
解析
油气田企业跨省提供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预缴增值税,新疆地区预征率为5%。应预缴税款=1060÷(1+6%)×5%=1000×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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