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
(1)一般计税方法下,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120-100-10=10(万元)。(2)根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同时,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甲公司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 100 - 7 = 93 (万元)。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93 × 5% = 4.65 (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6 + 4.65 = 10.65 (万元)。(3)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80 × 3% = 2.4 (万元) 单独计算,不参与加计抵减,也不与一般计税的留抵税额相抵。因抵减前的一般计税应纳税额(10万元)小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65万元),所以加计抵减额最多只能将一般计税应纳税额抵减至0。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10(万元)。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10.65-10=0.65(万元)]结转下期继续抵减。(4)甲公司2026年3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实际应纳税额(0万元)+简易计税应纳税额( 80 × 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