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3月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20万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13万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价款56万元,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78万元;接受消费者带料加工B款金项链20条,收取含税加工费0.58万元,无同类金项链销售价格,黄金材料成本3万元,当月加工完成并交付委托人。已知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该金店当月共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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