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某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发的普通住宅楼有关业务如下:(1)2016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地价款5000万元,已取得合规财政票据。当日办妥土地使用证并缴纳契税150万元,不考虑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其他费用。(2)上述土地全部用于建造该普通住宅项目,发生开发成本4500万元,管理费用550万元,销售费用420万元,利息支出350万元(包括银行罚息5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借款证明)。(3)2025年6月该项目完工,全部可售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7月通过竣工验收。截至2025年10月底,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9845万元。2026年2月,税务部门要求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4)2026年3月,剩余部分全部售出,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205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不考虑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项目 2026 年 2 月清算时允许扣除的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为()万元。
85.05
105.00
244.50
94.50
D应纳增值税=19845÷(1+5%)×5%=945(万元)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945×(7%+3%)=94.5(万元)允许扣除的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为94.5万元。
该项目 2026 年 2 月清算时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万元。
12435.05
12330.00
9648.00
11385.00
D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有5项扣除:(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5000+150)×90%=4635(万元)(2)房地产开发成本=4500×90%=4050(万元)(3)房地产开发费用=(4635+4050)×10%=868.5(万元)(4)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94.5(万元)(5)加计扣除=(4635+4050)×20%=1737(万元)所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635+4050+868.5+94.5+1737=11385(万元)。
该项目 2026 年 2 月清算时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___ 万元。
3218.40
2851.50
2795.25
2436.75
D增值额=19845÷(1+5%)-11385=7515(万元)增值率=7515÷11385×100%=66.01%,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7515×40%-11385×5%=2436.75(万元)。
该项目清算后 2026 年 3 月再销售剩余住宅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270.75
315.00
327.67
268.27
A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1385-94.5)÷90%×10%+2205÷(1+5%)×5%×(7%-3%)=1265(万元)增值额=2205÷(1+5%)-1265=835(万元)增值率=835÷1265×100%=66.01%,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835×40%-1265×5%=270.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