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其开发的位于乙县的F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可售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不可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相关资料如下:(1)2022年1月,公司经“招拍挂”以8000万元取得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因土地延迟开发,支付土地闲置费400万元。(2)2024年3月起,公司对受让土地进行F项目开发建设。发生开发成本9000万元(其中包含资本化利息支出1000万元、装修费用8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600万元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建筑施工企业就全部工程款向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发生费用化财务利息支出1050万元(含银行罚息50万元)、管理费用350万元、销售费用450万元;所有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合法贷款证明。(3)截至清算前,可售建筑面积中:70%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0000万元;20%同类房产作价投资入股某酒店,约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剩余10%用于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当年含增值税租金109万元,已实际交付出租。(4)该公司发生与转让 F 房地产项目有关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为 1500 万元,出租房产过程中未直接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省级政府规定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F项目清算前已预缴土地增值税800万元;不考虑印花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F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6164
6824
7416
7628
C土地闲置费不得税前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土地价款+契税)×清算比例=(8000+8000×3%)(70%+20%)=8240×90%=7416(万元)。
F项目相关业务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382.57
1090.57
1256.32
2599.30
D转让房地产相关销项税额:(1)含税总收入=30000÷70%×90%=38571.43(万元)(2)对应可扣除土地价款8000×90%=7200(万元)(3)销项税额=(38571.43-7200)÷(1+9%)×9%=2590.30(万元)出租业务销项税额=109÷(1+9%)×9%=9(万元)F项目当期合计销项税额=2590.30+9=2599.30(万元)。
计算 F 项目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金额为 ( ) 万元。
3125.60
2530.80
3512.40
3786.80
B可以据实扣除的利息支出=(1000+1050-50)×90%=1800(万元);开发成本=(9000-1000)×90%=7200(万元);其他开发费用=(7416+7200)×5%=730.80(万元);合计可扣除开发费用=1800+730.80=2530.80(万元)。
计算 F 项目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
19514.06
20179.03
21369.58
22014.74
B(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7416万元。(2)房地产开发成本7200万元。(3)房地产开发费用2530.80万元。(4)城建税及附加=(2590.30-1500)×(5%+3%+2%)=109.03(万元)。(5)房企加计20%扣除=(7416+7200)×20%=2923.20(万元)。扣除项目合计=7416+7200+2530.80+109.03+2923.20=20179.03(万元)。
F项目清算后应补缴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3896.25
4511.89
4811.02
5126.88
B不含税清算收入=38571.43-2590.30=35981.13(万元)增值额=35981.13-20179.03=15802.10(万元)增值率=15802.10÷20179.03×100%=78.31%,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应纳土地增值税=15802.10×40%-20179.03×5%=5311.89(万元)应补缴土地增值税=5311.89-800=4511.89(万元)。
下列关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的处理中,表述正确的有()。
银行罚息不能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扣除
项目装修费用可全额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
已全额取得发票的扣留质量保证金可正常税前扣除
规定清算期内补缴土地增值税税款,无须加收滞纳金
房地产投资入股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无须确认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
ABCD选项E:以房产投资入股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视同销售,需确认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