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甲汽车制造厂从事小汽车生产销售业务,乙公司为甲厂全资销售子公司。2026 年 3 月,甲厂和乙公司经营业务如下:(1)甲厂销售给乙公司 A 型小汽车 20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120 万元。(2)甲厂销售给各地汽车 4S 店 A 型小汽车 200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132 万元;销售 B 型小汽车 300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26 万元;甲厂当月直接向消费者销售 A 型小汽车 300 辆,每辆含税售价 158.2 万元。(3)甲厂当月以 10 辆 A 型小汽车作价 1200 万元(不含税)投资给丙汽车 4S 店;接受投资后,丙汽车 4S 店当月全部对外销售,每辆含税售价 158.2 万元。甲厂 A 型小汽车当月平均不含税售价 132 万元 / 辆、最高不含税售价 140 万元 / 辆。(4)甲厂销售给乙公司纯电动汽车 10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90 万元;销售燃料电池汽车 8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95 万元;甲厂当月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纯电动汽车 50 辆,每辆含税售价 124.3 万元。(5)乙公司当月销售给各地汽车 4S 店 A 型小汽车 16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140 万元;乙公司当月直接向消费者销售 A 型小汽车 400 辆,每辆含税售价 158.2 万元(含随车收取内饰护理费 22.6 万元)。(6)乙公司当月以从甲厂购进的 6 辆 B 型小汽车抵偿拖欠某企业场地租金,乙公司 B 型小汽车当月平均含税售价 33.9 万元 / 辆、最高含税售价 37.29 万元 / 辆。(7)乙公司当月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纯电动汽车 8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是 110 万元;销售燃料电池汽车 6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120 万元。(8)乙公司销售二手燃油车 10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95 万元;销售二手纯电动汽车 5 辆,每辆不含税售价 90 万元。已知:甲、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B 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分别为 25% 和 5%。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为 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23 年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