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白酒新产品,指未核定过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产品,包含购进、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产品
B
对白酒新产品,如果生产企业将其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出厂价格高于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 60% 的,按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的 60% 确定申报计税价格
C
如果关联销售单位在此前未发生对外销售,暂按出厂价格确定申报计税价格
D
对于未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产品,如果生产企业将其销售给非关联销售单位,按出厂价格确定申报计税价格
E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的白酒新产品,自关联销售单位首次对外销售当月起满 12 个月,且出厂价格低于对外销售价格 70% 的,应于符合条件的次月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