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 年 2 月珠宝首饰部发生下列业务:零售铂金首饰取得收入 12.43 万元,将金银首饰与包金首饰组成配套首饰盒销售,取得收入 20.34 万元,其中金银首饰 18.08 万元,包金首饰 2.26 万元。该商场珠宝首饰部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 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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